12职教网:包含各种考证等职教知识

网站首页

您的位置:首页 公务员类辅警协警 → 2023年10月18日辅警协警每日一练《法律基础知识》

2023年10月18日辅警协警每日一练《法律基础知识》

2023/10/18 作者:匿名 来源:本站整理

2023年辅警协警每日一练《法律基础知识》10月18日专为备考2023年法律基础知识考生准备,帮助考生通过每日坚持练习,逐步提升考试成绩。

判断题

1、特殊情况下,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也可以担任人民警察。()

答 案:错

解 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3年)第二十六条规定,“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十八岁的人民;(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三)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四)身体健康;(五)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六)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故本题判断错误。

2、某日金某某(男)在公交车上脱下裤子,并故意裸露其阴部,引起在场多名乘客激愤,后金被扭送至公安机关。对金某某的行为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予以拘留处罚。

答 案:对

3、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答 案:对

解 析:《宪法》(2018年修正)第19条第2款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4、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机构的律师。()

答 案:对

解 析:《行政诉讼法》第100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行政诉讼,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机构的律师。”

5、办案人员的回避,由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

答 案:对

6、当人数超过1000人的大型文娱、体育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答 案:错

7、公安机关不必将传唤的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答 案:错

8、人民警察使用武器造成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伤亡的,应当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治疗,保护现场,及时通知其家属。()

答 案:错

解 析:《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12条规定:“人民警察使用武器造成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伤亡的,应当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应当将犯罪分子或者无辜人员的伤亡情况,及时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故应由当地公安机关或者该人民警察所属机关通知家属,而不是警察本人通知,本题说法错误。

单选题

1、 某男因离婚不成萌生杀妻之念,虽然明知其儿子与其妻子有在同一处吃饭的习惯,由于杀妻心切不顾儿子的死活,仍在妻子的电饭煲里投放毒药。结果妻儿均中毒身亡。本案中某男对儿子死亡的主观状态是( )。

  • A:间接故意
  • B:疏忽大意的过失
  • C:直接故意
  • D:过于自信的过失

答 案:A

解 析:本题主要考查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别。《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犯罪故意是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的有机统一,我国刑法以处罚故意犯罪为原则,以处罚过失犯罪为例外,当前理论界的通说认为故意和过失是位阶关系,即能够认定为故意的按照故意犯罪论处,不能够认定或者不清楚一个行为属于故意还是过失时,按照存疑时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认定为过失犯罪。本案中该男子明知其儿子与其妻子有在同一处吃饭的习惯,仍在妻子的电饭煲里投放毒药能够认定为故意的主观状态,故排除‘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的选项。根据法条的规定,故意犯罪又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追求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本案中该男子的行为属于“明知”,又“放任”结果发生的行为,主观状态属于间接故意。

2、以下关于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 B:只要本人已陈述,即使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也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 C:公安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
  • D: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

答 案:B

3、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决定的,经办的人民警察应在()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 A:12
  • B:24
  • C:48

答 案:B

4、某塑料厂职工丁某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

  • A:伤残就业补助金
  • B:工作医疗补助金
  • C:供养亲属抚恤金
  • D:生活护理费

答 案:C

解 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所以该题选C。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与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同样的抚恤和优待。

  • A:检察官
  • B:法官
  • C:退伍军人
  • D:现役军人

答 案:D

6、下列选项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是()

  • A:甲因超载运输被交管部门罚款200元后,又被査出其运输的物品属国家一级文物,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 B:联合执法检査中,工商局以无照经营为由对乙企业罚款500元,卫生局以卫生不合格为由对乙企业罚款300元
  • C:丙醉酒驾车,致一人死亡,交警大队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后公安机关以丙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请检察院批捕
  • D:工商局以无照经营为由对丁企业罚款500元,一周后,工商局以处罚过轻为由要求丁企业再缴纳罚款300元

答 案:D

解 析:“一事不再罚”是行政处罚的适用的原则,是指对相对人的同一个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不得以同一理由和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一个或者数个行政主体不能根据同一法律规范再次作出处罚;但如果依法应当对同一违法行为并处数种处罚的,依法在给予其中一种处罚后,再给予其他应并处的行政处罚,是允许的。针对同一违法行为,一个或者数个行政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同一种类处罚。A选项中法院并不属于行政机关,法院的处罚属于刑事处罚而不是行政处罚,交管部门和法院根据不同的事由对甲某进行了两次处罚,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A选项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B选项中,工商局和卫生局是分别根据不同的违法事由对乙企业进行了两次罚款,因此B选项并不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C选项中,交通部门对丙某采取的是行政拘留,公安机关是依据刑法的规定,提请逮捕,因此并不适用“一事不再罚”的原则,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D选项明显违反了“一事不再罚”原则。

7、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行为侵犯的一般客体和直接客体为()。

  • A:公共秩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B:社会秩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C:公共秩序,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正常秩序

答 案:C

8、下列关于行政许可设定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深圳市对法律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可以增设行政许可
  • B:公安部有权设定行政许可
  • C:广州市市政府的规章有权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
  • D:国务院可以发布决定设定对原油进出口实行配额限制这一行政许可

答 案:D

解 析:《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六条规定,法规、规章对实施上位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行政许可;对行政许可条件作出的具体规定,不得增设违反上位法的其他条件。A项说法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均有权创设经常性许可,国务院和各省级人民政府有权创设非经常性许可。因此,公安部无行政许可设定权。B项说法错误。第十五条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因行政管理的需要,确需立即实施行政许可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章可以设定临时性的行政许可。临时性的行政许可实施满一年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C项说法错误。第十四条规定,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法律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尚未制定法律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许可。必要时,国务院可以采用发布决定的方式设定行政许可。实施后,除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外,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或者自行制定行政法规。D项说法正确。所以该题选D。

多选题

1、下列关于我国人民法院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
  • B:上级人民法院领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 C: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
  • D: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答 案:ACD

解 析:《宪法》(2018年修正)第13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在此特别说明,法院系统的体制和检察院系统的体制不同,法院上下级既不是领导的关系,也不是指导关系;检察院则是上级领导下级。因为各级人民法院要独立行使审判权,如果上级法院进行“指导”的话,就破坏了独立审判的精神。所以B项说法错误,排除。

2、 下列情况,属于正当防卫的是( )。

  • A:杀人犯持刀向被害人砍去,被害人顺手捡起砖头砸向杀人犯,将其打成重伤
  • B:嫌疑人甲采用暴力手段胁迫夜跑路过公园草丛的女青年乙为其口交,并试图对乙进行强奸,乙将甲的下体狠狠咬断,构成重伤
  • C:抢劫犯正持刀威胁被害人,被过路群众用石头砸伤头部
  • D:小偷逃离盗窃现场,被失主追上,将其打成轻伤

答 案:ABC

解 析:《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也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题题干A项属于第3款“行凶”、B项属于第3款“强奸”、C项属于第3款“抢劫”,这三类情形都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以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D项小偷已经逃离,不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因而不属于正当防卫。

3、 属于第三人参加复议的条件的有( )。

  • A: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 B:有权提起行政复议
  • C:由复议机关批准参加复议
  • D:当事人申请
  • E:以上选项都正确

答 案:ACD

解 析:《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故A项正确。第三人不是行政复议的申请人,申请人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故B项错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复议机构认为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通知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被审查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构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故C项、D项正确。

4、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有()情形之一的,行政拘留决定可以停止执行。

  • A:办案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调查的
  • B: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 C: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 D:被行政拘留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决定停止执行或者人民法院裁定停止执行的

答 案:BCD

解 析:《行政复议法》第21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一般来说,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法律如果不作此限制,现实中会出现很多人为了自身利益考量而申请行政复议,浪费国家行政资源,损害人民政府权威。但是,法律规定几种特殊的例外情形:原则上人民政府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就可以停止执行;如果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也可以决定停止执行。

5、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侦査的刑事案件有()。

  • A:重大涉外犯罪
  • B:重大经济犯罪
  • C:重大集团犯罪
  • D:管辖有争议的刑事案件

答 案:ABC

6、以下案件可以适用治安调解的有()。

  • A:敲诈勒索
  • B:侵犯隐私
  • C:故意损毁财物
  • D:诽谤

答 案:BCD

7、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 A: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 B: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 C: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 D:委托不符合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
  • E:行政处罚明显偏轻或幅度过重的

答 案:ABCD

解 析:《行政处罚法》第55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8、 某辖区电信电缆多次被盗,即安排民警在重点地段巡逻守候。某夜,甲因为形迹可疑被巡逻的警察盘查,交代了自己盗窃电信电缆的事实。在侦查人员对其审讯期间,他又揭发了乙贪污20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乙可能隐匿的地点,根据这一线索,侦查机关顺利将乙追捕归案。对甲盗窃罪的处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 A: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 B:不属自首,但属立功行为
  • C:属自首和立功行为
  • D:不属立功,但属自首行为

答 案:ABD

解 析:《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本题中,甲因为形迹可疑被巡逻的警察盘查,主动交代了自己盗窃电信电缆的事实,成立自首;在审讯期间,他又揭发了乙贪污20万元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乙可能隐匿的地点,侦查机关顺利将乙追捕归案,成立立功。对减刑或免除处罚的规定都为可以,而非应当,故A项错误。

主观题

1、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答 案:依法

2、领导调动你,你觉得知识背景和能力不胜任,另一职位比较适合,你怎么办?

答 案:(1)如果领导调我到这个职位是因为不熟悉我,那么我会在恰当的时间向领导说明,我的特长和知识背景。请求调到另一职位。如果领导把我调到这个职位是想锻炼我的能力,我会坚决执行领导的安排。并对领导表示感谢。
(2)从新审视自己,给自己定位,摆正心态,把这次调整当作一次机会,努力锻炼自己,不辜负领导的期望。
(3)我会尽快熟悉工作内容与流程,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兢兢业业、精益求精,做好本职工作,多向领导和同事学习,关心他人,帮助他人,创造一个良好的同事关系和工作环境,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工作。

3、人民警察在非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应当履行职责。

答 案:其职责范围内的

4、领导安排你和同事一起工作,对于这项工作,你有一个建议,能够提高效率,后果是同事的工作量会增加,这时,你怎么办?

答 案:(1)表态:我处理这件事的原则是工作第一,以人民和集体事业为重,同时尽量处理好与同事的关系。
(2)既然自己的建议能够提高效率,就要积极争取实施。首先我会和同事真诚的沟通,并详细的说明,在工作中增加的工作量,我会尽我所能帮助同事共同完成,尽量减轻他的工作负担,取得同事谅解。如果实在负担太重,我会和同事一起汇报领导,看能否增派人手。
(3)和同事达成一致后,一起向领导书面汇报,得到领导批准,并实施。工作完成后认真总结并汇报领导。

5、政法工作尊重和保障人权,首先要坚持(),为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和普遍的人权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

答 案:以人为本

6、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答 案:24小时

网友评论

0
发表评论

您的评论需要经过审核才能显示

精彩评论

最新评论

最新文章